关于申报2019年度实验室建设(改造)计划的通知
2018-11-09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学校基础教学保障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统筹实验室建设方案,促进实验室资源优化配置和平台共享,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决定启动2019年度实验室建设(改造)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在充分分析现有实验室状况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已有专业实验室和新建专业实验室,统筹考虑基础课、专业课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的需要,统筹考虑实验用房,认真进行规划,明确建设目标。
2.围绕专业、突出重点。在保障基本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对能体现特色和优势的新增专业实验室有一定倾斜,对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有一定倾斜。
3.资源共享、讲求实效。兼顾相近专业现有实验条件,合理衔接现有资源与新增资源,注意发挥整体效益,避免资源闲置、避免贪大求全造成浪费。
4.适应形势、与时俱进。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重点考虑实验设备的智能化和绿色环保,侧重家居和车辆行业。
二、申报内容
原则上是指在2019年内可实施完成的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
1.实验室设备更新类;
2.实验室改扩造类;
3.实验室新建(含设备新增)类。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改造)的重要性,认真总结本单位实验室现状,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组织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各二学院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实验室建设(改造)申请,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11月23日前实验室建设(改造)论证。各二级学院填写实验室建设(改造)计划申请书,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28日前交至实验实训中心实践教学保障科,并将电子版发给实验实训中心饶云萍处。
学校将于12月初召开2019年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评审会,并组织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内外专家等对各二级学院申报的2019年实验室建设(改造)计划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确定2019年度的实验室建设(改造)计划。
附件:1. 2019年实验室建设(改造)计划申请书
实验实训中心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