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06-18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学校人才培养机制。学校决定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其中包括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校企共建特色专业、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定制班、校企共建校企合作订单班、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校企共建校内实践基地、校企共建校外实践基地、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校企共建教学科研平台等九个方面,校企双方共同努力,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人才。
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并根据学院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各二级学院在与相关企业充分认证的基础上,按要求向学校申请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7月1日交到实验实训中心,经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后给予立项建设。
附件: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
实验实训中心 教务处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