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工学院实验(实训)报告撰写规范要求(试行)》的通知
2019-12-17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教学单位:
实验(实训)报告是重要实践教学文件,客观记录了实验(实训)课程实验(实训)项目开设情况,是考核学生实验(实训)操作水平、评价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明确实验(实训)报告撰写要求,实验实训中心对现行实验(实训)报告撰写要求进行修订,经二级学院讨论、学校领导同意后,现将《南昌工学院实验(实训)报告撰写规范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文件于2020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原文件给予废止,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工学院实验(实训)报告撰写规范要求(试行)
实验实训中心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