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教育部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2-08-21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掌握了解实验室发展情况,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 [2022] 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数据包括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贵重仪器设备、教学实验项目、专任实验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经费情况等。要求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尽快统筹协调管理人员填写、核实、报送数据。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在 9 月 18 日前及时将基表统计数据上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核汇总。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工作责任人及填报人,由部门负责人主抓,各单位填报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此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顺利完成。人员上报详见附件3任务分解表,在9月1日前将任务分解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管理科李益双处(思齐楼303)。
2.填表说明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2。
3.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307241406@qq.com,纸质材料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及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管理科李益双处(思齐楼303)。
4.报表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18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并注意保持各上报基表之间数据的一致性。
5.请各单位的填报人员于2022年9月1日上午9点在思齐楼304开会。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统计数据的通知。
3. 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任务分解表
4. 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5. 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6. 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7.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8.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9.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10. 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11. 综表一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12. 填表说明(基表一至基表七填表说明)
13.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关于上报教育部 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