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训中心建设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17-10-17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教学单位:
实训中心建设是为配合我校转型发展需要,在学校董事会“二次创业”精神支撑下,按照“四个转到”改革转型指导思想规划建设的集专业实验室、理实一体化课室、技术训练中心、应用技术研究室及创新创业工作室“五位一体”的多功能、职业性及先进性的综合实践教学平台,建成以后将成为我校实践教学、应用技术研究、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实训中心建设按照“三步走”战略,目前第一期建设已全部建设到位并投入使用。实训中心的场地规划、装修设计、实验室规划、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无不凝聚着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职工的智慧与汗水,建设成果得到了学校及校外来访领导的一致认可。为总结和交流实训中心建设经验,激励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职工以更认真的态度、更饱满的激情、更大的信心和决心投入到后期的实训中心建设中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开展实训中心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参与实训中心规划、设计、建设、使用、管理和服务,为实训中心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以《南昌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作为行动指南,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追求进步,无违纪违规、违反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行为,无教学督导办、行政督查办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实训中心“五位一体”建设指导思想,实训中心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实用性、显示性及先进性特点鲜明,取得实质性建设效果。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实训中心建设先进个人评选采取部门推荐,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
1.部门推荐。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根据《实训中心建设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等额推荐。
2.学校审批。信息技术与实验实训中心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初审后报学校审批。
3、会议表彰。学校召开转型发展经验交流总结表彰会对实训中心建设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求在12月22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实训中心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稿及电子稿报信息技术与实验实训中心综合科。
2.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推荐过程公开、公平,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附件:
信息技术与实验实训中心
2015年12月18日